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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环高架两摩托飚车撞上隔离水桩 或受刑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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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4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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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305940192 于 2013-9-14 10:40 编辑

(此新闻摘自大成网)


昨日凌晨0时30分许,二环高架金沙BRT车站南侧,发生一起两辆大排量摩托车违法飙车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成都商报(微博)记者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看到,出事的两台大排量摩托车分别为川崎和铃木;马路上摩托车零件散落一地,头盔、手套以及驾车者遗落的鞋子仍遗留在现场。其中,车牌号为苏C·VF263的白色川崎摩托车翻倒在公路右侧的水泥隔离桩边,而另一辆黑色铃木摩托车则摔在距隔离水桩百米开外的左侧BRT公交专用车道内,车体仪表、前叉、水箱、轮圈均严重损毁。


事发后,驾驶白色川崎摩托的男子弃车离开现场,交警四分局民警目前正在对其进行追捕;而另据警方初步查明,彭某或涉无照驾车。

警方表示,成都新二环高架建成通车以来,明确规定禁止各类货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交管局高架大队此前虽曾在新二环上整治并查获摩托车违法上路飙车行为,但此次因飙摩托车导致事故尚属首次。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此外,依据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处驾驶人二千元罚款。



这两只又为禁摩做出了巨大贡献


92223554.jpg

点评

危险驾驶罪  发表于 2013-9-23 13:41
骑猪上高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9-14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9-14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说一声:这样坑害全国摩友健康骑车行为的人,能我去年买了个表吗?
发表于 2013-9-14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梁都断了耶///
发表于 2013-9-14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9:}
发表于 2013-9-14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主命正大
发表于 2013-9-1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崎男自己跑了,铃木男呢?
发表于 2013-9-1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铝合金车架这么脆弱哦
发表于 2013-9-14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不是用来防子弹的
发表于 2013-9-1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铃木男呢?
发表于 2013-9-14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车毁成这样,车手能活下来就是奇迹了
发表于 2013-9-14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摩托车出事就叫危险驾驶啊,谁他们说的
发表于 2013-9-14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度摩托车吧里有更加多的照片,而且这两货就戴了一头盔别的啥护具也没有,其中一个才买车一个月,我估计都是速度太快过不了弯引起的,像这样过不了弯再硬搬车头而不是反向推车把的结果就是摔车了。
发表于 2013-9-14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来不走上面,24小时监控···
发表于 2013-9-14 1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经常走上面,我是125      我可不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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