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本帖最后由 一哥 于 2017-8-10 16:11 编辑
标题:【摩友维权】没有法制就不会有自由:南昌反禁摩第一审昨日开庭!
作者:雷松 一哥
正文:
南昌给我们最知名的印象是打响了中国革命第一枪的八一南昌起义,所以今年三月份撰稿报道南昌摩友雷松(雷雷)提起南昌反禁摩诉讼时,自然想出了这样的标题:【摩友维权】我不能吓倒我自己:摩友雷雷打响南昌反禁摩第一枪!(链接阅读https://mp.weixin.qq.com/s/-Lxg7Z9UqCrh3XzQvKsg7A)
雷松(雷雷)经过了三个月的等待和坚持,南昌反禁摩令的案子终于在8月9日于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依法开庭了。这在雷松(雷雷)看来,开庭本身就是对他们所做的努力给予了承认。
雷松(雷雷)说前一晚上他还在和摩友商量开庭的事情,准备一些相应的法律知识,而仅仅在一晚上案子要开庭的消息就在南昌每个摩托车群扩散开,各种表达着对禁摩令的看法,包括对结果的期待和担忧。而雷雷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胃胀,一直到凌晨二点多才睡着。
雷松(雷雷)回顾了当天的庭审和感想:当天早上九点到法院门口,就有一大票前来支持的摩友在等待入场,本地媒体也有前来采访报道的。九点半法院开庭前,被告南昌红谷滩交警大队的领导及代理人入席,经过了一番程序性的确认及诉状宣读后开始各方陈述及辩论环节,那些既定的程序就不啰嗦了。
回想整个辩论环节吧,我承认我是被交警给气糊涂了,以至于后来车友都说我没发挥好,状态不行啊!交警辩论的两个核心是主动撤销了罚单,没有给我带来损失,所以其实可以撤诉,这也是一开始交警和法院建议我撤诉的主要理由,法院甚至告诉我他们可以主动撤诉,还好有摩友提醒我,法院在这样的情况下主动撤诉是违法的。
交警的主要论点还包括罚单错误是他们的内部规范流程出了问题,没犯法。他们禁摩是为因为交通法赋予了他们管理交通的权利,所以禁摩想禁就禁,不需要其他的法律条款的支持,另外为了大部分的交通出行利益可以放弃小部分人的利益。
反正这样一通强词夺理和避重就轻引起了下面旁听车友的阵阵嘲笑,也不知道交警的代理律师说这些话的时候会不会脸红,我觉得估计是不会的,因为他们早就习惯了用行政权替代法律。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主要还是围绕着两个诉讼要求进行:
1、对交警开具的禁行处罚单的合法性进行审理。由于交警的处罚单本身存在应用的法律条款的缺陷,导致他们对罚单一开始就采取了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行为,用来试图逃避法院的审理,这也是我坚持开庭的其中一个原因。
2、对南昌市交管部门发布的禁摩通告的合法性进行审理。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被告方交警大队一直强调这两个观点:
1、他们的撤销行为有其内部工作流程。
2、禁摩令的发布是他们拥有的合法权利。
3、他们这样做都是为了照顾更多人的利益。
但在他们的观点之下却缺乏确实有力的法律支持。所以整个审判流程在他们解释的内部流程与缺乏法律依据的行政理念中合议休庭,法官将会择日宣判。
南昌禁摩令至今能实施十多年,其实也是得到了更多人的逆来顺受及默认的,南昌摩友群里各种看法中,最突出的是觉得南昌现在的禁摩力度其实不算大,希望能维持这样的现状,害怕该案开庭后交警采取报复性的执法,可以说这种担忧并不是没有来由,也不是凭空猜想,而是有事实依据的。
山西太原摩友诉交警,庭外和解后一个月政府就发布了更加严厉的禁摩规定,以及各地的禁摩令的扩大修改,无不说明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与政府直接的力量对比悬殊。而我这个案子之所以能够坚持到开庭,是吸收了山西太原禁摩令的经验:交警在庭外给出合法摩托可以通行的保证不能被执行,因为交警部门没有做出这个保证的权利,这些是需要法律授权,当然山西太原政府的做法依然是背离了法制社会的目标。
行政权和法律从来就是互相制约的机制,但由于我国特殊国情,导致长期的行政权独大,政府管理上也一直是长官意识,我们的各项权益被倾轧的现象屡见不鲜。不过还好,现在中央政府想的比较明白,一直在推行法制建设,用法律制约政府的权利和行为。有了这样的前提,我们就有更好的条件争取路权。
说的实际一点,在当前的情况下,我只是在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前进的前提下,去尽量要回一点法律赋予我的道路通行权,至于结果怎么样,我其实也是不知道的。无论结果是什么,都在说明一些问题,解释一些疑虑。这对我来说,也是最大的收获。
说到最后,我想表达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如果没有法制就不会有自由,即便富可敌国也不过是苟延残喘,今天你拥有的,明天就可以被剥夺被践踏!
【南昌摩友雷松(雷雷)情况自述介绍视频】
【江西电视台都市频道采访报道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