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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些直排的注意了,上海车友都被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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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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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首例追逐竞驶危险驾驶案判决 两飙车族被拘役2013年01月15日19:33文新传媒网-新民晚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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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飙车既影响交通安全又噪声扰民,一些追求刺激的年轻人却不顾这些危害,乐此不疲。昨天下午,上海首例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案在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宣判。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两名驾驶摩托车飙车的男子张某和金某被法院判处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处以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和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昨晚记者在一些车友论坛上看到,此案宣判结果已对“飙车族”产生震慑作用,一些网友互相提醒要收敛行为,避免重蹈覆辙。

2012年2月3日晚,张某、金某相约在浦东新区乐园路上的一个赛车服务部碰面,并于20时许驾车出去兜风。当时,张某驾驶的是一辆无号牌本田1000CC大功率摩托车,金某驾驶的雅马哈大功率摩托车则是套用粤NL8406号牌。

两人自乐园路出发行至杨高路、巨峰路口掉头后,沿杨高路由北向南行驶,在全长28.5公里的行驶途中,虽有多个小区、超市、学校、公交车站、地铁站等人流稠密地段,两人仍将交通安全抛诸脑后,多次超速和闯红灯,在其中部分限速路段上甚至超速50%以上,同时,不断穿插变道超越其他车辆以此“炫技”。

两人越江来到浦西后,在陆家浜路、河南南路路口遇执勤民警要求检查。因自知号牌有问题,两人不顾拦阻,驾车逃跑。2月5日晚9时许,警方将张某抓获,并通过手机联系上金某。2月6日晚,金某前往派出所自首。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所谓“追逐竞驶”,就是平常所说的“飙车”,指行为人以赌博竞技或追求刺激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反复并线,违法超车的行为。判断是否“情节恶劣”,应从追逐竞驶的超速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方面进行认定。浦东新区检察院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张某、金某二人为追求刺激,驾驶改装的大功率摩托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




发表于 2013-1-15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大家小心 今年交规特别严
发表于 2013-1-15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6:}
发表于 2013-1-15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1-15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低调是关键啊!!!!!
发表于 2013-1-15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低调才能长远啊!!!往往都是一人不守规则,害了一大群人呢,。。。
发表于 2013-1-15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爹姓李?竟然还打交警~!!!!!!!!!!!!
发表于 2013-1-15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低调是关键啊!!!!!
发表于 2013-1-15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扰民的下场;大排骑车环境就是该这帮傻比搞坏了。
发表于 2013-1-15 2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
发表于 2013-1-15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打出头鸟,别让自己成了案例。zzzz低调是王道
发表于 2013-1-15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实情。记者的话可信猪都能登月了。
发表于 2013-1-15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妓者报道,不单猪登月,就连鬼子都投降啊。
发表于 2013-1-16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铁血战旗 发表于 2013-1-15 22:10
活该,扰民的下场;大排骑车环境就是该这帮傻比搞坏了。

话不能那么说。
也许人家正常行驶呢。任何大排在普通人严重哪怕正常行驶都会被当成飙车。
倒霉就倒霉在这次事件是正好超了市领导的车。完了人家全程监控跟到某车行才抓住。
发表于 2013-1-16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丅莋肧__三培 发表于 2013-1-16 00:01
话不能那么说。
也许人家正常行驶呢。任何大排在普通人严重哪怕正常行驶都会被当成飙车。
倒霉就倒霉在 ...

有可能。。。领导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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