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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逼的我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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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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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世道???】新华网:04月18日,挪用3.96亿公款获刑10年。仅仅两天后,04月20日,改装电表偷电被判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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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天朝的法你看不懂呵,水太深了………………  发表于 2013-1-14 07:05
发表于 2013-1-17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能挪用的是“高人”,偷窃的是“下人”。
发表于 2013-1-21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土豪分田地又要上眼{:1_118:}
发表于 2013-1-22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发表于 2013-1-23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西游记吗,有背景的带走了,没有背景的通通消灭
发表于 2013-1-27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的规定也分三六九等
发表于 2013-1-27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天朝
发表于 2013-1-27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都是势利眼   只要说有钱有势 杀人都可以卖出来 唉 。。。。钱钱钱
发表于 2013-1-28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窃国者侯,窃勾者诛
发表于 2013-2-8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大业大不怕蛀虫,古人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党定会与时俱进,敢超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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