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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不同的地方带回不同的病毒,并且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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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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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艾滋 让血液不再成商品近日,一则来自内地某省的一条消息再次令艾 滋病防控专家们皱起了眉头。某市一家重点医院从2001年起,由于使用非法卖 血者的血液,已经陆续导致80; S' E& y* H& d& Q%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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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人感染艾滋。而且由于艾滋的潜伏期,很多普通人并不知道自己是艾 滋病携带者,在这期间结婚、生子、照样过夫妻生活,潜在感染者仍有可能进一步增加!: v% k! W' B* L7 ?
    艾 滋病的传染途径非常有限,无非是性、血液制品和母婴传播,但是为什么在这个远离毒品、民风尚且淳朴的小县城发生这种杯具?
8 b; e* W5 d" B" C    卖 血者带回艾 滋病 无辜者不幸中招武汉的38岁的运输车司机小张至今仍然认为自己感染病纯属天降奇祸,而且医学检查也证实了他的无辜--这一切还要源于12年前一场车祸后在某市级医院的一次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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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M0 P  I$ w. \# }    如果不是艾 滋病病毒已经在他体内肆虐,肺炎、感冒、结核病……如果不是去年得以ICI检查,他根本不会知道把自己变得如此弱不禁风的竟然就是传说中的艾 滋病病毒。自己一向本分老实,婚姻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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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k$ M8 J  m" F0 K, w不温不火”,更别提外遇了。
: ?( u* \; o! }8 A9 u    09年9月15日,他因为咳嗽、胸闷导致昏迷,经过武汉市的某家医疗救治中心抢救后,被诊断为严重的肺部感染,身体非常虚弱,部分症状与艾 滋病发病情况大致相同。主治医生得知他有过输血经历3 g! E1 l( m5 u! `5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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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建议他做个血检。事实证明:他不仅感染了艾 滋病病毒,而且潜伏期已过,开始发病了,频频得病就是免疫系统被破坏的最好证明。
# G2 X  o7 z8 m1 ~# `    为商品上世界90年代,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医疗科技的提升,大量的疾病被攻克,手术量大量增加,随之而来,血液用品的需求量一路上扬,现有的血库根本不可能满足需求。于是,血液,这种人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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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8 P- K1 r! D* l0 d8 f红色的“生命之泉”开始成为了商品。年人均收入不过2000元的农民来说,的确很难抵抗,而且“单采”有着很强的欺骗性,800ml的血液抽出去,还能有600ml左右的血液输回来,看起来根本没有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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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缺少医学知识的,同时对财富有着极度渴望的村民们似乎找到了金矿。
+ ]# M+ D* R) R% e    中国的艾 滋病传播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靠血液制品传播的,比如卖 血,而通过性 乱、吸毒、母婴传播的案例还相对较少。几年后,卖 血村庄艾 滋病开始集体爆发,大量的父母和婴儿被诊断为艾 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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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r( c+ d# M# V病患者,国家在这些地区建立了专门艾 滋病防治机构,免费提供抗病毒 药品,并且严厉打击卖 血行为,但是,一个名词已经出现了--“艾滋村”.
. }) G- P% M5 w4 `5 R7 \* X    此次事件中闯祸的,正是那几个四处卖 血的“职业卖 血人”.他们从不同的地方带回不同的病毒,并且传播开来。
% b4 m' H$ h6 N' }7 `    提倡义务献血 从根源杜绝艾滋我国人口多,用血量大。有偿供血,血液就成了商品,采血、供血、用血都成为买卖关系。尖锐湿疣的治疗方法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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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血液利润丰厚,不法之徒为牟取暴利,便会在缺乏必要技术条件和不遵守国家有关输血法的情况下,不顾供血者和用血病人的生命安危,搞地下采血站非法采血。控制地下采血活动的血头、血霸是. j" w5 k! X' J- e' X5 C/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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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伙名副其实的吸血鬼。我国政府虽一贯严加取缔,但总是难于禁绝。自艾 滋病流行以来,政府和有关方面已大大加强了打击非法采血的力度。
# j* B9 [; b; J8 N1 N    有人买血,就有人卖 血。为了挣钱,卖 血者频繁卖 血。不按医学上供血时间间隔规定的要求,抽血太频繁时,不仅血液质量差,而且也会损害供血者的健康。/ Z  E# [" _' f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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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卖 血者看来,卖 血毕竟不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钱来得容易来得快,这就会形成一个以卖 血为生而不思寻求正当职业的人群。  t, l; g$ h1 s7 r8 B: P
    通常一个地方的血站对每个前来供血的人都登记,每次供血的时间全都记录在案,不经过规定的时间间隔,不准再次供血。于是卖 血者为了多卖几次血,就向其他省市流动,到处卖 血,所以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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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流动的卖 血队伍。经国家批准的血站重视血液质量,检验严格,不合格的供血者被淘汰。但散布在各地的非法地下采血点却不重视血液质量,尤其是单采血浆的采血点更是这样,这就进一步促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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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z' _1 T8 e4 Q- d卖 血人员的流动。
) c/ _! u3 c7 C( m! `    流动卖 血者不乏参与卖淫嫖娼和性 乱的人,甚至还有静脉注射毒品的吸毒者,因此就会有人染上艾 滋病病毒。由于少数基层采血单位的工作人员素质很差,无菌操作观念不强,消毒措施不严密,采4 d' v! H, Y7 `' }  [  U) o

( U6 \7 _4 O- U. p% ^$ a) d血操作不规范,尤其是那些由血头、血霸控制的非法采血点,情况更为严重,甚至可以不消毒,不采用一次性采血器械。这些采血单位在对供血者进行体检时也不认真,艾 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存在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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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 X& [$ `/ S2 E7 p漏检的现象。这种不负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除了会在卖 血者之间造成包括艾 滋病病毒在内的多种血源性传播疾病交叉感染之外,还污染了血液,给医院用血病人造成医源性感染。% N4 S1 f8 l4 ]( F8 y+ |
    义务献血是非商品性的,献血者不是为了钱。如果普遍实现了义务献血,就不会再有人为了挣钱而频繁地流动卖 血。不仅自己知道不应该献血的病原体携带者不会去献血,就是不知道自己是艾 滋病病  ~- R0 M+ B/ o, Z2 g0 Z% W

0 v& d( y. W0 N, o- b( t7 `3 |毒感染者的人,在参加献血时一经查出,也不会再去献血。卖 血者去不是这样,有些人明知自己的血不合格,甚至是某种传染病的病毒携带者,为了挣钱,还会千方百计逃避检验,甚至冒名顶替去卖 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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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普遍无偿献血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过采血供血牟取暴利。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非法采血,以卖 血为业的流动供血人群也就不会再存在,这对预防艾 滋病和多种血液传播疾病是非常有利的。# h  P6 R$ E3 x! h2 v8 w+ N. ^. j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义务献血实际是一种互助自救的社会保险。在身体条件良好可以献血时,用自己的血液来救助需要输血的病人;一旦自己有病需要用血时,便可获得其他献血者的帮助。因此义务, d9 y8 L& w* E1 W8 m  n#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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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对他人是一种奉献,对自己则是一种保险。
% M' _0 n1 K: B9 W3 }! I9 k    要是献血者一生都没有患需要输血的病不就亏了吗?好人一生平安,能为社会作出无私奉献不是更好吗?总不会有人因为自己曾经献过血,就非要生一场死去活来的大病把血赚回来才觉得够本。为了- [0 E+ E* d) j+ a" v% Y

6 y8 o7 L- B) ]4 R5 T; |不肯吃一点小亏,而甘愿遭受生重病的损失,这种因小失大的想法实在是不明智的。
5 O$ H5 x) V: K' j+ i    义务献血是每个健康公民的神圣责任,在当前艾 滋病严重流行的情况下,为了预防艾 滋病,切断艾 滋病病毒经输血传播的途径,符合献血标准的健康公民,人人都应积极参加义务献血。
发表于 2012-6-9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7:}还献,你免费献400C,医院200C买4,5 百块,你还献麽。不是人民太愚昧,是社会太黑暗!!!
骑猪上高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6-1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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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意思是,献血容易感染艾滋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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