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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向往的一点自由
说到自由,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杰克·斯派洛 船长? 看过《加勒比海盗》的同学一定会对杰克·斯派洛 船长有所印象,在这个故事里,杰克一直追寻着他的黑珍珠号的,为此他一次又一次陷入到一个又一个的困境中去,据我所知,他险些让皇家海军给抓到处以绞刑,又险些让土著给吃掉,还被章鱼脸大卫·琼斯的海怪给吞到海底过一次,还被扔在荒芜人烟的小岛上数次….最后,杰克描摹着他最爱的“黑珍珠”,口中缓慢低沉的吐出心声,“黑珍珠真的含义……是自由。”他终于亲口说出了所有人都感受到的,Jack最吸引人的闪光点,那浑身无拘无束的自由的气息。对于活着的人,我们或多或少的被制约着,不能随心所欲。而Jack,他是如此与众不同,他拥有世人都向往的自由,因而任何困难在他面前也不过是航海时一场说来就来的阵雨,不值一提。他看重的自由没有丢失,其他的一切只能算是舍弃,而非失去。Jack一直以船长自居,虽然他这个船长几次三番弄丢他珍爱的“黑珍珠”。而他之所以珍视这那艘船,大概真的如他所说,“黑珍珠”是Jack的自由,所以Jack无论如何也不会任它丢失。所以Jack想尽一切办法夺回他的“黑珍珠”,他的自由……
记得电影的最后,杰克船长抚摸着“Black Pearl”的舵柄,眼睛里毫不掩饰的百感交集,他终于再度真正的感觉到,他的自由正被握在自己的手中。再度凝视着远方,眼眸中说不出的专注明亮,甚至看得到燃烧在眼底的喜悦和希望。
另外我想说一点现实的,也是我目前最关注,相比较海岛问题,我接下来要讲的更接近我们的生活。 自从北京城从1985年开始禁摩以来,在全国各地掀起一股禁摩热,可以说有腐败的地方就有禁摩的存在,众所周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我党腐败分子那是洒了一地啊…且不谈那些所谓的政策抉择者们是怎样夸张的搞腐败吧!就说说当他们坐在高档的奥迪汽车里,行驶在和谐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大路上时,却禁止摩托车上路……这是不是有点“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境! 对于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行”,对于公权机关来说,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各地的禁摩措施对于公权机关来说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给予明确的授权,对于公民来说,亦无任何一条法律予以禁止,且它们多以市政府办公会议、政府通告、通知的形式实行,在法律上的层次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然而,这些禁摩令却在相当长的时期里起着不是“法”却又胜过“法”的用场。 然而,从我国颁布的所有政策法规看,也从未有禁、限摩的任何规定。城市 禁摩违反《宪法》第33条第2款确立的‘平等权’原则。‘禁摩令’擅自单独对机动车中的摩托车的上路行驶权利予以限制,不允许摩托车通行,却又允许同为机动车的汽车通行,公然地歧视广大摩托车行驶人,侵害广大摩托车行驶人上路行驶的平等权,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原则,该规章规定因违反‘根本大法’而显属无效。禁摩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严重侵害了中国摩托车产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行政许可法》给有关管理部门提出的最严峻挑战,就是它必须彻底放弃一禁了之的做法。 就目前社会现实来看摩托车已经不是简单的代步工具。上下班用的是摩托车,载人用的是摩托车,往居民家里送大桶水、液化气瓶、报刊用的是摩托车,家政服务公司走街串户用的还是摩托车,停在我们东苑门口的摩的来说就是很好的例子,包括sogo,西苑…这些地方都有,就连咱在寝室叫外卖,送餐的骑的也是摩托车……如今禁摩了之后,自然会影响到现有的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等。不知“深入学习并深刻领会了三个代表”的一些有关管理部门是否为那些买不起私家车、打不起出租车、不能用摩托车(助力车)、上班又很远又要接送孩子的小老百姓想过?
用“三个代表”衡量一项政策是否很有必要,看这项政策是否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看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先进文化的发展。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最新的调查表明∶超过八成摩托车主认为摩托车必不可少或比较重要,普遍认为禁摩对工作和生活影响很大或影响较大,其中,“谋生类”车主的反映更加强烈。最近,海口禁摩遭遇强力抵抗,“禁摩令”举步维艰,因为一批批没有更多生产技能的劳动力在靠摩的谋生。有报告说,“国内摩托车的保有量为6000万辆,约有六分之一的摩托车拥有者因禁摩限摩而放弃使用摩托车,给摩托车拥有者带来的直接损失为500亿元。所以用“三个代表”来衡量,禁摩是完全不合理的,如果政府还一直禁下去,那就是强权统治。 中国曾经把居民拥有摩托车当作经济发展的成就,摩托车在中国曾经是财富和体面的象征,但它现在怎么一下子“变质”成了一种既充满了危险又容易带来污染的东西?一旦交通出问题,为何没有拿占用道路资源最多的群体开刀,而总拿相对弱势的民间利益开刀?相关管理部门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我个人认为,各地有关管理部门对车辆“禁止”与“限制”,其背后体现的是有关管理部门的资源分配原则,禁摩事实上就是嫌贫爱富的表现∶当普通大众还买不起机动车时,交通矛盾是自行车、货车与轿车争道,就对自行车、货车实施交通管制;当大多数买得起摩托车的时候,有关管理部门就及时禁止摩托车上牌;禁单(车)、禁摩让出来的马路,享受的却是堂而皇之的小轿车。所以要禁应禁官车才对!稍微是个官的就天天有公车可坐,但百姓买个摩托车都不能骑,这那里体现出了咱中国的自由民主!难道自由民主仅仅只是政府的口号吗! 总而言之,骑摩托车上路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民有自由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禁止摩托车上路就是剥夺人民的自由......所以,我希望中国早日摘掉“地球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禁摩的国家”的先进称号。最后我要给大家读一句胡适的话---“争个人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争个人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因为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不是由一群奴才建立起来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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