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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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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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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大贺副站长新的要求办理:
《接待站(俱乐部)申请分区及相关说明!》
一、即日起在摩托吧各地区板块申请接待站、俱乐部分区的,其中申请俱乐部分区的应同时成为摩托吧接待站,为摩友提供必要的力所能及的服务。由于版面的限制,各接待站(俱乐部)申请后原则上只有经过一年的试运行并经摩托吧考核通过的才能在所在地区板块页头显示并单独设立分区,试运行期间通过的接待站以团体会员单位并入互助联盟(没有独立的分区)。经过摩托吧认证通过的可以开设分区的接待站(俱乐部),分区名称统一设置为“xx地区接待站(xx俱乐部)”,并在您所属的地区板块页头设置图片(图片标注了接待站名称、级别、类别,其中A类主要以食宿为主要服务项目,B类主要是以摩托车俱乐部的相关机车服务为主要项目),链接进入您的接待站(俱乐部)专区。
二、所有申请都必须在本贴跟帖申请,无需重新开贴申请。所有申请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要求发帖申请,跟帖申请时请明确下列内容:经营范围、负责人姓名、负责人电话、经营场所固定电话、详细地址,并附经营场所3张以上照片。
三、分区申请成功后必须有自己的版主进行日常的管理,版主超过 30天没有登录,且没有特殊原因的,视为自愿撤销分区。分区置顶帖子中必须至少设置2个主题帖,主题分别为:1、俱乐部简介(经营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 2、本地特色文化(餐饮、景点)。要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完善这两个主题帖内容。
四、各接待站(俱乐部)要把自己的分区当成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积极发帖,并主动参与、组织线下的各种活动。摩托吧将会全力协助各接待站(俱乐部)牵头组织各种线下活动,并给与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同时摩托吧联合各接待站为摩友提供及时的必要的线下服务。
五、各接待站(俱乐部)不得将自己的分区视作网上商城,进行商品的发布、交易,摩托吧保留因此撤销该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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