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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北京越野摩托车公开赛比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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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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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摩托密探 于 2009-5-1 10:58 编辑

2009北京越野摩托车公开赛
全国越野摩托车锦标赛(北京站)公开组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二、协办单位:北京万里达安摩托车俱乐部 北京汇通诺尔狂飙乐园
三、媒体支持:《摩托车》 《中国机械》《摩托趋势》
四、网络支持 : 摩托吧  威风堂  北京超越联盟   骑士部落
五.电视媒体:广东卫视   中央电视台(CCTV5)  
六.报刊媒体:中国体育报 北京晚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晨报
七、比赛时间:2009年5月15日—17日
八、比赛地点:北京汇通诺尔狂飙乐园赛车场
九、比赛项目:专业车型公开组
十、参赛条件:
   1、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摩托车驾驶执照的人士或持有中国摩托车运动协会颁发赛车执照的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车手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允许参赛.(由大会统一购买)
   3、凡参赛人员必须参加赛事组委会组织的赛前培训班,否则不允许参赛(持有中国摩托车运动协会赛车执照的人士除外)。
   4、自备有符合中国摩托运动协会规定的摩托车比赛护具及装备。
   5、2006年至2008年参加过全国越野摩托车锦标赛的车手,谢绝参加比赛。其他车手参赛资格须经组委会认可,方可参加。
   6、禁止兼项参加比赛。
十一.参赛车辆要求:
   1、参加专业车型组比赛的车辆排气量80CC-450CC均可使用            
   2、其他详见中国摩托运动协会越野竞赛车辆改装技术规则
十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以公布时间起至2009年5月10日18 :00止。
    2、2009北京越野摩托车公开赛专业车型组限报名30人。
3、团体赛报名方法:由各车队指定2名车手组成。
4、如报名不足20人,本组比赛自动取消。
    5、报名咨询电话(010)88970580  
   网上咨询方式一QQ99462732  
   网上咨询方式二MSN:wldamotor@hotmail.com
   网上咨询方式三EMIL:wldamotor@163.Com
   天津地区报名联系人:刘军 ID:新人类 TEL:13821149593  QQ:76466272
6、报到时间:5月15日9:00-16:00
7、报到地点:北京汇通诺尔狂飙乐园餐厅
十三.相关费用:
专业车型组报名费/保险费:300元/人
培训费(包含赛车执照):  250元/人(已有赛车执照的只需缴纳100元)                     
十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09北京越野摩托车公开赛专业车型组的比赛时间为12分钟加两圈
  (二)成绩评定:
1、单场成绩评定:以圈数多者,名次列前;圈数相同,以时间少者,名次列前。获得积分:
15名得分法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得分 20 17 15 13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2、个人总成绩评定:以两场积分之和评定,积分高者名次列前,积分相同,以第二场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3、团体总成绩评定:按每个队两个人的最好成绩之和评定,积分高者名次列前,积分相同,以成绩最好者,名次列前。
  (三) 录取名次、奖励:
    1.前三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四至六名颁发证书;
2.凡参加比赛的车手都将获得大会颁发的比赛纪念证书;
3.团体赛录取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座。
十五、罚则:
(一)违反规定的处罚:
1、护具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禁止参加比赛。
2、竞赛中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取消比赛资格。每绕行一个障碍,在个人成绩上加罚10秒。
3、在比赛中,有意妨碍他人行驶、碰撞他人,在个人成绩上加罚30秒,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比赛资格。
4、在比赛中不服从裁判旗语指挥、在赛道上逆行、无故突然减速、改变行驶方向,取消比赛资格。
5、其它犯规行为,参照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有关规定处理。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计成绩:
1、第一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5分钟内,还未到达终点。
2、没有完成第一名运动员所完成比赛圈数3/4者。
3、丢失号码牌、号码布或自行变更号码牌、号码布者,或号码牌、号码布字迹不清,影响成绩记录者。
4、使用未经技术检查或技术检查后不合格的车辆。
十六、抗议与申诉:
(一)抗议:
1、抗议必须是参赛运动员自己的行为,抗议必须书写清楚。
2、抗议者以书面形式向赛事主管呈交抗议书和抗议金,由赛事主管转交仲裁判委员会。对运动员成绩、资格的抗议,预付抗议金人民币500元;对竞赛车辆的抗议,预付抗议金人民币1000元;对燃料、润滑油的抗议,预付人民币1000元。抗议有效,抗议费退还。抗议无效,抗议金上交北京摩托运动协会。
3、对运动员资格抗议必须在比赛12小时前提出;对本人车辆检查的抗议,必须在检查后立即提出;对他人车辆提出的抗议必须在每车型组赛后15分钟内提出。
4、对竞赛成绩的抗议,须在计时裁判长公布成绩30分钟内提出。
5、组委会不接受对计时器材及裁判资格的抗议。
6、仲裁委员会在接受抗议书后12小时以书面形式公布裁决。
(二)申诉:
    抗议者有权就仲裁委员会对他提出抗议的裁决向北京市摩托车运动协会提出申诉。申诉者必须在接到仲裁委员会书面通知30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诉,并预交申诉金人民币600元,由仲裁委员会秘书转交北京市摩托车运动协会,申诉有效,申诉金退回;申诉无效,申诉金上交北京市摩托车运动协会。北京市摩托车运动协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七、补充规定
(一)凡参赛人员在报名并交纳报名费及培训费后没有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报名费及培训费不予退还。
(二)凡参赛人员必须参加赛事组委会组织的赛前培训班,否则不允许参赛,培训结束后成绩合格者方可参赛,成绩不合格者予以劝退,并退还报名费。
(三)凡是网上报名或者电话报名的参赛人员在报道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核实无误后方可参赛,否则报名无效,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未满18岁的参赛人员,需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参加比赛。
(五)所有参赛车手,在报到的同时,要交纳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办理C级赛车执照)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4-30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4-30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定去!当观众!祝你们比赛顺利啊!!{:1_121:}
发表于 2009-4-30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时肯定抽时间去给兄弟们加油
发表于 2009-5-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间去给兄弟们加油 怎么去法。
发表于 2009-5-1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去给天津的兄弟们呐喊加油呀?要为解除禁摩抗衡到底,治标不治本呀。。。。。。?
发表于 2009-5-1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赛又来了啊

真是想跑啊..........................................
发表于 2009-5-4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来了啊~~~到时去给你们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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